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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要是真关心骑电摩车主的利益,就应想办法做好解决骑电摩车主出行困难,作为政府前期没有做好管理和规范,现在百姓已经购买了,同时也交了税,这已成为个人私有财产,你把电摩禁了,你出台的补贴是用福州全体市民纳税人的钱,政府有没有经过正常程序申请?有没有征求福州人民意见?在市民80%反对禁电摩中,政府还是一意孤行!难道就是领导一句话说禁行就禁行,说多少补贴就多少补贴,谁给你们怎么大的权力?何况电摩车主对出台的补贴并不满意!
驳:
1.电动车随车的合格证是企业发的,不是国家发的。
那难道现在福州政府核定的标准电动车都是国家发的?要是执行国家定的标准,为何还要你们来定品牌目录?是符合国标就可以去报牌的!这是你们利益在驱动!
2、国家从来就没有允许超标电动车生产,福州销售的一种是打擦边球的,一种索性就是组装的。
3、国家从来就没有允许超标电动车销售,你去看看哪家营业执照上有写销售电动车。
4、你看看手中的发票,上面有写电动车的型号吗?这就是商家怕工商局和税务局差打的马虎眼。有的还是外地的发票。
国家不允许,政府就要去制止,去查封,去禁止他们销售,作为政府你们尽然允许擦边球的、组装的、没有营业执照的、打的马虎眼的外地的发票的明目张胆销售存在这么多年!是你们的执法不作为,还要怪我们消费者没有去分辨清楚!强词夺理,无知又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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