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9楼tkdwm于2010-12-22 09:03发表的 :
哈哈,观点不同就是五毛,那这个五毛我认了。
你说李启民判得轻,是因为有个有权的老爸垫着,那你倒告诉我,如果没有李刚,他该判啥罪?会枪毙?不可能吧。
你说洛宁邮政局长出事故赔偿金由单位垫付,那你说不垫咋办,你肯定是没好好学过交规的,车辆出了事故由车主垫付,不先垫上难道任由受害者遭受损失。事后这笔赔偿,单位肯定是要找个人追回的。难道你认为这位青阳同志出了这事还能呆在局长位置上?早被踢走了,人一走,茶就凉。这话你听过吧,谁还理你。
我与你人生观不同,我是认为,出了事,该自己认的自己认了,扯上别人,就如李刚之类,搞得成为全国的笑料,这以后的日子,走到哪都被指指点点,干啥都干不成,这不比脱层皮难受,而且还害得家人一起跟着没脸。
至于你强加给我的“血淋淋的惨剧、活生生的生命就此消逝,在你看来“没事””这是你认为的,我可不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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