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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拟增设“危险驾驶”罪 醉驾不论情节均拘役

tkdwm 发表于:2010-12-21 1215人阅读17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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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共17条互动,9人参与 ]
  • 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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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开车的管得越来越严了,啥都要禁止。凭啥没牌没证的电摩可以到处横行,出了事故,一跑了之。ZF就是禁得好,举双手赞成。
       这次的五毛我还非得当定了。
  • 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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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是出道了   可是实施细则还没跟上     很容易被当做死法    根本不起作用
  • 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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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起作用那是不可能的,至少震慑作用足够,现在开车的还敢喝酒的人基本上绝迹了。上次最搞笑的是我一个朋友,喝了两杯啤酒,晚上想开车回家,又怕被查,到处找警车,想主动测一下数值有没超标。把我们笑的
  • dnwh2010-12-21

    V4气派四房 粉丝:16 虾油:63 鲜花:0

    醉驾、酒驾、法律…………

    其实都没有他爸是李刚给力!

    OK!
    [ 此帖被dnwh在2010-12-22 10:1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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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虎622010-12-21

    V1单身公寓 粉丝:2 虾油:0 鲜花:0

    绝对赞成!
  • cy23562010-12-21

    V3舒适三房 粉丝:9 虾油:1 鲜花:0

    问题是拘役之后呢?

    P民拉出去毙了,老子是李刚的判三缓三,如果是公仆的,连赔偿金都由公款报销

    这就是天朝所谓的法制
  • 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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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的,你拉倒吧。老子不是李刚,进去混两天也就出来了,要是李刚,被媒体、网民揪住,不死也脱成皮了。
    现在开车的谁不知道,真遇上啥事,态度好点,立马认赔,反正有保险公司垫着,啥事没有。要是瞎扯上啥领导的,立马就得小心被曝光,没事徒惹一身骚。
  • cy23562010-12-21

    V3舒适三房 粉丝:9 虾油:1 鲜花:0

    引用第7楼tkdwm于2010-12-21 20:28发表的  :
    楼上的,你拉倒吧。老子不是李刚,进去混两天也就出来了,要是李刚,被媒体、网民揪住,不死也脱成皮了。
    现在开车的谁不知道,真遇上啥事,态度好点,立马认赔,反正有保险公司垫着,啥事没有。要是瞎扯上啥领导的,立马就得小心被曝光,没事徒惹一身骚。
    刑法拟增设“危险驾驶”罪 醉驾不论情节均拘役

    看来你果然是如假包换的五毛
    李启民酒驾+逃逸,还要高呼我爸是李刚,这种性质,判三缓三只赔20几万,脱了什么皮?
    洛宁县邮政局局长谷青阳酒驾+撞死五人,要不是车故障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赔偿金全由单位垫付?哪个p民能享受这种待遇?
    还“没事徒惹一身骚”血淋淋的惨剧、活生生的生命就此消逝,在你看来“没事”
  • 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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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观点不同就是五毛,那这个五毛我认了。
      你说李启民判得轻,是因为有个有权的老爸垫着,那你倒告诉我,如果没有李刚,他该判啥罪?会枪毙?不可能吧。
      你说洛宁邮政局长出事故赔偿金由单位垫付,那你说不垫咋办,你肯定是没好好学过交规的,车辆出了事故由车主垫付,不先垫上难道任由受害者遭受损失。事后这笔赔偿,单位肯定是要找个人追回的。难道你认为这位青阳同志出了这事还能呆在局长位置上?早被踢走了,人一走,茶就凉。这话你听过吧,谁还理你。
      我与你人生观不同,我是认为,出了事,该自己认的自己认了,扯上别人,就如李刚之类,搞得成为全国的笑料,这以后的日子,走到哪都被指指点点,干啥都干不成,这不比脱层皮难受,而且还害得家人一起跟着没脸。
      至于你强加给我的“血淋淋的惨剧、活生生的生命就此消逝,在你看来“没事””这是你认为的,我可不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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