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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实行了二十多年的计划生育据说已经让我们国家减少出生了至少3亿人口,大大减轻了环境资源的压力。然而,在推行计划生育过程中,"有关部门"为达"计生目标"采取牵牛拉猪、毁墙扒屋、株连九族、强制流产结扎等等"灵活"的"超法律"手段也早已让国人见惯不惊。不过,对于普通的善良的局外人,你可能仍然不知道,这里面另有令人毛骨悚然、心惊胆颤的故事。
我的一个亲戚是个普通的医院护士,她也曾经历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计生"运动,于是我也就"有幸"听到了不少"计生活动"故事。
毁墙扒屋、牵牛拉猪、威胁恐吓、强制结扎等等故事相信很多人都能说几个。这里要说的是有关人员怎样对待强行引产生下的活婴儿的。
大家都知道,胎儿虽然要在母亲体内生长到10个月才能出生,但其实在7个月左右,就已经基本成型并逐渐成熟了。所以,有很多早产儿虽然早产,生下来后仍能成活。而很多的准备"超生"的夫妻,总有很多办法躲避"计生"检查,让孕妇的肚子在"无声无息"中大起来。等到被计生"眼线"举报或被计生人员查出,很多往往已接近临产期。查出之后,计生官员或其上级部门当然不会就此轻易放过,否则岂不树了个"坏榜样",岂不"功亏一篑"?怎么向计生政绩交待?
于是,对这样的孕妇,采取的唯一措施当然就是强行引产。但是生下来的已经大多数是活婴儿了,怎么办?如果让当事家庭抱回家去,岂不仍是"前功尽弃",损害"计生成绩"了?"宁添十座坟,不添一个人"不知是什么地方发明的口号,但是却似乎各地通用。除了极少胆子小或有恻隐之心的计生人员也会偶尔开只眼闭只眼让家属抱走"早产"小婴儿之外,有关部门通常的做法当然是,弄死。
弄死的方式基本有这么几种。其一是,掼摔。就是双手抓住小婴儿双脚,往上一抡,再砸到地上,一个小生命就这样马上暴毙。其二是,溺毙。就是把引产生下的孩子,马上叫人抱走放在大水盆里用脚踩住,只听几声"呜呜"和水泡过后,一个小生命还没有在这个世界缓过气就又马上在这个世界消失。其三是,颅脑穿刺。就是用一根大针直接刺入新生儿的颅脑,这样的一针对大人都是致命的,对婴儿就不用说了。只见一股喷血之后,一个小生命也马上消失。至于不远处那新生婴儿母亲撕心裂肺的哭叫,根本无助于挽救小婴儿的生命。
我的亲戚比较胆小,说自己不敢这样弄,但仍有一次"惊险"的经历。一次一个来自某个乡镇的孕妇被强制带到她们医院引产,引下的是个活活的男婴。她怎么也下不了死手,可旁边就有计生官员盯着,催着。她只好故意剪短婴儿的脐带,这样婴儿不能包扎脐带了。一阵鲜血和着婴儿凄厉的哭声喷向雪白的墙壁,周围的人都弄慌了。产妇的家人冲进来,苦苦哀求要抱走自己的婴儿。四周的人也忽然动了恻隐之心,或许他们认为这个婴儿反正活不了了,也就对产妇家人开只眼闭只眼。我的亲戚赶了出来,悄悄告诉产妇家人要他们对婴儿简单包扎后速速打的到大医院去,就说是自己在乡下的医院生的小孩,因那里的医务人员技术太差才弄成这样的。产妇家人万分感激,一一照办了。据说那个男婴最后还是被救了过来。
这样的故事竟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竟然就发生在文明昌盛的21世纪。或许在熟知内情的人们看来这早已见惯不怪,但普通局外人怎么也难以理解:是什么促使一些人对弱小的新生生命竟然下得了那样的死手!是人性之恶?是文化之恶?是制度之恶?是传统之恶?到底是人口增长导致环境资源压力增加更可怕,还是纵容某些人在"民族根本利益"等"高尚"的口号之下不顾及基本的人伦底线法外作恶更可怕?联想到环境资源压力比我们大得多的香港竟然仍对新生婴儿采取"落地入户"政策,联想到欧美一些国家立法禁止人工堕胎,同时也对外来新生婴儿"落地入户",我惟有唏嘘感叹!
文章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获得鲜花0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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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24楼wm1103于2009-09-13 18:54发表的 :
60多年前的纽伦堡审判,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审判。纽伦堡审判留给后世的法治原理至今对世界各国都有极大的借鉴价值。
审判一开始,所有纳粹战犯用同一个理由为自己辩护,这个理由是“执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杀害犹太人是在执行法律”。“执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是世界上共同信奉的法律古训。希特勒和其他法西斯主义者不同之处在于,他是一个很“完满”的形式主义法治者,通过法治实施专制和运用法律灭绝种族是希特勒的两大发明。对待犹太人,第一步通过立法进行身份上的区分,使犹太人与其他人区别开来;第二步通过立法禁止犹太人经商,切断了犹太人的财富来源;第三步通过强制劳役法,使有劳动能力的犹太人从事超强度的劳役,在将他们的体力耗尽后再赶往集中营从肉体上消灭。600万犹太人就是这样通过分步骤被屠杀的。因此所有纳粹战犯都有理由说:杀人是在执行法律。这样一来把法官难住了,因为法官们也信奉同样的古训,法官们不得不休庭,休庭后法官们讨论,如果纳粹战犯的辩护理由成立,承认他们执行的是法律,那么只需要做一件事,开庭后即宣布他们无罪,审判也应宣告结束;如果认为他们的辩护理由不成立,就必须从法治原理上予以说明。德国著名哲学家拉德·布鲁赫在法律问题上有个非常精辟的论述,他说:“法律分法上之法和法下之法,以人类的共同理性,以人的尊严和权利作为展示内容的法是法上之法;凡是以背弃人类理性,漠视人的尊严、践踏人的权利为特征的法都是法下之法,法下之法是恶法,恶法非法也。”他的这一思想很快使法官们达成了共识,法官们认为,纳粹战犯执行的不是法律,而是一种罪恶。再次开庭,法官们以恶法非法的原理驳斥了纳粹的辩护理由,纽伦堡审判才得以顺利完成。这次审判对于今天庆祝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六十周年的我们来说,有两点重要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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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算到国际法庭起诉中国政府吗?不会只懂得转载吧,能说些可以具体实际操作的方法吗?获得鲜花0朵 -
引用第130楼wenming于2009-09-13 20:53发表的 你可能不知道的“计生引产”故事 :
已经实行了二十多年的计划生育据说已经让我们国家减少出生了至少3亿人口,大大减轻了环境资源的压力。然而,在推行计划生育过程中,"有关部门"为达"计生目标"采取牵牛拉猪、毁墙扒屋、株连九族、强制流产结扎等等"灵活"的"超法律"手段也早已让国人见惯不惊。不过,对于普通的善良的局外人,你可能仍然不知道,这里面另有令人毛骨悚然、心惊胆颤的故事。
我的一个亲戚是个普通的医院护士,她也曾经历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计生"运动,于是我也就"有幸"听到了不少"计生活动"故事。
毁墙扒屋、牵牛拉猪、威胁恐吓、强制结扎等等故事相信很多人都能说几个。这里要说的是有关人员怎样对待强行引产生下的活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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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划生育的事情我知道的不比你少,很多方式是错误的,问题这部法律还在执行,你除了遵守还能做什么?你做了什么?获得鲜花0朵 -
引用第133楼舞剑刑天于2009-09-13 22:23发表的 :
是否多生合理属于另外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法还在执行,老百姓该怎么办呢?能具体说说除了遵守以外还能做什么呢?不要告诉我说移民哦
可以起来反抗啊!!!!如果你没有力量反抗,起嘛不要阻止别人反抗,这种要求,过份吗?
50年前,美国的黑人按法律规定是没有选择权的,按美国法律规定,黑人坐公交车要坐后排,看到白人坐车站着,黑人要给白人让座!!这都是明文写在美国的
法律上的,这JB法律合理吗?没有人权!!黑人也是人,凭什么没有选择权??
所以黑人反抗了,发起不坐公车运动,马丁路德金到处演讲,反抗这种不合理的法律,种族隔离制度,很多黑人支持,同样也有很多白人也支持他!最终美国废除了
这个不合理的法律规定!!
中国现在也是这样,计划生育完全是没有人权的法律,完全践踏了汉人的尊严,凭什么少数民族可以生N胎,汉人只能生一胎(凭什么白人在公车坐前排,黑人坐后排?),
所以我们汉人要反对这种制度,就像美国黑人一样!法律也是可以被废除的!
你没种,所以我们不指望你也来反对,但起嘛,不要阻止,你就当个看客,这样的要求,不过份吧??获得鲜花0朵 -
引用第136楼ywyrz于2009-09-13 22:29发表的 :
对于楼主,无须废话。楼主你有种多生几个小孩试试,顺便解决一下中国这些年来少生的二三亿人的就业问题,解决不了,就闭嘴吧。再问一次楼主,你找过工作?知道什么叫就业难么。你这么关心人的生存,这样仇恨计划生育,农村的人口过多的负担你来提出解决方案吧?
你还是闭嘴吧,日本的人口比中国还要多,日本计划生育了吗?日本穷了吗?
韩国的人口比中国还多,韩国计划生育了吗?韩国穷了吗?
台湾的人口比中国还多,台湾计划生育了吗?台湾穷了吗?
经济发展不好,借口说人口多,真是搞笑!!全世界200多个国家,哪个国家计划生育了?哪个国家强制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
难道全世界都错了,就中国做对了?
省省吧!获得鲜花0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