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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各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来做个汇总吧!不断更新中……

芒果好吃 发表于:2015-06-09 1876人阅读10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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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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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宅中心小学】201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招生时间
    1、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
    2、7月16日至18日,公示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查结果。
    3、8月18日至20日,本区片内生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招生。
    4、8月23日,公布学校招生余额。
    5、8月24日至25日中午12:00,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长到我校填报志愿。
    6、8月26日,电脑派位,学校公示电脑派位结果。
    7、8月27日,新生发榜。
    四、划片范围及过渡楼盘
    1、我校划片范围:郭宅村、郭宅居委会、叶下村、白湖村、葫芦阵村。
    2、我校过渡楼盘:福和御园、祥泰雅苑。


    招生程序:
    1、申请学位。6月16日至30日(除双休日以外),进城务工人员到我校申请学位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一方劳动合同、预防接种证,填写《仓山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15年秋季一年级入学学位申请表》。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经申请可“捆绑”派位。
    2、领《通知书》。我校经属地派出所调查核实“三证”的真实有效情况,于7月16日到18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校领取《通知书》。凡发现“三证”弄虚作假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公示学位。我校在完成片内生和政策照顾对象招生后,于8月23日将可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学位余额数在学校公示栏中予以公示。
    4、填报志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8月24日至25日中午12:00(正常上班时间)持学位申请符合条件的《通知书》,到有关学校填报志愿。
    5、组织电脑派位。8月26日,由区教育局组织监察室、学校、家长等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将全程参与派位。我校将在电脑派位结果出来后及时公示派位结果。
    6、统筹安排。8月26日,通过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当场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录取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参加电脑派位未能录取及符合入学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学校就读。


    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携带规定的材料到暂住地相对应片区的一所公办小学报名点申请学位,不得跨片申请。由于各学位申请点是采取市里统一研发的网络版软件报名,不得跨片区(或跨校)重复申请学位。若因家长重复申请学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片内生入学办法
    1、片内生的界定。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同一地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区内未购房,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我校一年级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及市十佳农民工称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
    (一)入学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三证” (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同一地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本辖区内房产证)即符合报名条件。“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是指2015年3月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父母双方在同一地点办理暂住证不满6个月但在五城区连续办理暂住证满6个月的,其子女入学由教育局统筹安排。2015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改变后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2015年5月1日之后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原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三证”条件且能提供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或随迁子女父(母)持有辖区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其子女入学可优先派位。



  • 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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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序中心小学】201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招收对象
    1.片内生:户籍关系属于浦口村、中亭村、竹榄村、新安村、中山村、吴凤村的年满六周岁(即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暂住在我校招生片内,具备“三证”( 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②父母双方半年及以上的暂住证③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下简称“三证”)的进城务工人员且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重要提示:凡发现“三证”弄虚作假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2008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未入学的儿童,则应当提供当年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招生时间
    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学位;
    8月18日至20日,片内生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招生。
    8月23日,公布招生余额。
    8月24日,进城务工人员到学校填报志愿。
    8月26日,电脑派位,公示派位结果。
    8月27日,新生发榜



    片内生入学报名办法
    在规定日期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须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审核:
    ①由当地政府部门(相应的村委会)开具的《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原件。②居民户口簿。③《预防接种证》
    复印件要求:复印在A4纸上,样式如下:
    第一张:正面上方:户籍地址所在页,    下方:学龄儿童户口所在页
            背面上方:父亲身份证复印件    下方: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张开始复印《预防接种证》(可双面多页复印)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具体招生时间及办法按下方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申请就读仓山区公办小学流程》进行。
    1.“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是指同一地点在2015年3月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可在我校登记申请学位,参加电脑派位。
    2.父母双方在同一地点办理暂住证不满6个月但在五城区连续办理暂住证满6个月的,在我校申请学位后,在派位结束后由仓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申请学位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请参照上方的“片内生入学报名办法”中关于复印件的要求,暂住证和身份证复印在一起。)
    符合“三证”条件并且能提供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或随迁子女父(母)持有辖区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可优先派位。登记学位申请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申请就读仓山区公办小学流程
    6月16日至30日(除双休日以外)申请学位:进城务工人员持“三证”材料到暂住地所在片区的小学申请学位。
    7月16日领《通知书》:7月16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到学校领取《通知书》
    重要提示:凡发现“三证”弄虚作假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8月23日公示学位:学校公示栏公布可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学位余额和志愿填报地点。
    8月24日填报志愿:持《通知书》,到学校填报志愿。  
    8月26日组织电脑派位:公布派位结果。电脑派位未录取的由教育局当场进行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



    招生办事窗口(新教学楼五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591-83591242

  • 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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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塘小学2014年公告


  • 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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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乌山小学201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招生对象:
    2014年,我校一年级招收户籍关系在本校招收划片范围内的六周岁(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学龄儿童。片区生源界定详见《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


    招生时间:
    1、一年级新生报名:2014年8月18日—20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30

    2、招生情况公示:8月22日
    3、新生发榜:8月22日
    五、招生程序:
    由一名新生家长携适龄儿童随带户口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疫苗接种卡、学童幼儿园毕业纪念册到学校报名。


  • 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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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资料都提交了,就等着通知了

  • 20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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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元小学201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今年我区仍然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
    二、招生对象
    招收户籍关系在本片区以及暂住在本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即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超龄的儿童,则应当提供适龄儿童入学当年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三、招生时间
    1. 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
    2. 7月16日至18日报名点公示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查结果。
    3. 8月18日至20日,本区小学接受本地学生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
    4. 8月 23日,教育局公布学校招生余额。
    5. 8月24日至25日中午12:0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志愿。
    6. 8月26日,电脑派位。报名点公示电脑派位结果。
    7. 8月27日,各校新生发榜。
    四、划片范围
    乾元村、鳌山村、天福村、世纪蓝景城
    五、片内生入学办法
    提供相关原件和复印件:①居民户口簿;②预防接种证;③房屋所有权证(世纪蓝景城)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我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
    1. 提供“三证”相关原件和复印件:
    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
    ②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③父母双方同一地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本辖区内房产证(指2015年3月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且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个月,在辖区内已购房者无需提供暂住证。)
    *父母双方在同一地点办理暂住证不满6个月但在五城区连续办理暂住证满6个月的,其子女入学应统筹安排。
    *2015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改变后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015年5月1日之后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原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④《预防接种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2.优先派位条件:满足“三证”前提下,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纳社保6个月(截止6月30日)或持有辖区内房产分额50%以上。
    3.录取办法:本片区随迁子女报名人数超过本校学位余额数时,由区教育局电脑派位确定本校录取对象,未被本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生源不足的公办校。
    *特别提醒:本片区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8月18日-20日。
    除了片内生,其他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
    家长注意的有关事项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片区内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取消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资格。

    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申请就读仓山区公办小学流程




  • 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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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201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今年我校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划片范围招收一年级新生。
    二、招生对象
    本校招收户籍关系在本片区、户籍关系在中庚城、彼岸城、金闽小区、融晟红郡、金辉天鹅湾、正祥一品新筑、金建小区以及暂住在本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即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不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如遇超龄的,则应当提供适龄儿童入学当年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三、招生时间
       (一)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
       (二)7月16日至18日本校门口公示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查结果。
       (三)8月5日至8月7日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到校登记。
       (四)8月18日至20日,学校接受本地学生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
       (五)8月 23日,教育局公布学校招生余额。
       (六)8月24日至25日中午12:0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到本校填报志愿。
       (七)8月26日,电脑派位。当天下午在本校门口公示电脑派位结果。
       (八)8月27日,新生发榜。
       (以上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四、划片范围及过渡楼盘
    划片范围:仓山万达广场、闽江新苑、锦绣闽江(港头新居)、金骏小区、燎原新苑、红星国际晶品。
    过渡楼盘:中庚城、彼岸城、金闽小区、融晟红郡、金辉天鹅湾、正祥一品新筑、金建小区
    五、片内生的入学办法
    1.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同一地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②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区内未购房,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预防接种证(复印件一律A4纸张,按附后复印件样本的要求正反面复印)。
    4.报名地点: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校内
    六、住宅被征收人(拆迁户)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 
    1.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也可由过渡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过渡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住宅被征收人子女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8月5日至7日可到本校登记,由学校统一向区教育局初教科提出统筹安排的书面申请,学生应服从区教育局安排和调整。
    4.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居民户口簿;②房屋所有权证或居住情况证明(租赁房屋合同);③正式有效的拆迁部门的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④预防接种证。(复印件一律A4纸张,①②④按附后复印件样本的要求正反面复印,其他要求正反面复印)。
    5.报名地点: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校内
    七、 港、澳胞子女、华侨子女、外籍子女等其他特殊群体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就学的,于2015年8月5日—8月7日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台商子女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于7月1日前统一造册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
    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我校一年级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
    1.入学条件:暂住本片区仓山万达广场、闽江新苑、锦绣闽江(港头新居)、金骏小区、燎原新苑、红星国际晶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三证” (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同一地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本辖区内房产证)即符合报名条件。凡发现“三证”弄虚作假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是指2015年3月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父母双方在同一地点办理暂住证不满6个月但在五城区连续办理暂住证满6个月的,其子女入学应统筹安排。2015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改变后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2015年5月1日之后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原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优先派位条件:在满足“三证”条件的前提下,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或随迁子女父(母)持有辖区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其子女入学可优先派位。
    3.录取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由学校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4.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原籍户口簿;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3)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4)父母双方同一地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本辖区内房产证(或商品房预售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5)《预防接种证》;
    (6)父母五城区内的社保缴费证明。(此项非必备项)
    以上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按附后复印件样本的要求正反面复印)。
    5.报名地点: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校内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2025202

  • 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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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山小学】201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公正, 根据《仓山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仓教初【2015】3号精神, 现结合实际,就我校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今年我区仍然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
    二、招生对象:
     招收户籍关系在本片区以及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即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不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如遇超龄的,则应当提供适龄儿童入学去年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三、招生时间:
    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
    7月16日至18日公示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查结果。
    8月18日至20日,本区片内生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招生。
    8月 23日,各小学公布学校招生余额。
    8月24日至25日中午12:00,进城务工人员到报名点填报志愿。
    8月26日,电脑派位。
    8月27日,各校新生发榜。
    四、划片范围:黄山行政村,新仓山洋楼,盛景黄山保障房。
    五、片内生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应保证片内生入学。片内生的具体认定、审核由招生学校负责,有争议的由教育局裁决。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片内生的界定。
    1.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同一地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②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区内未购房,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预防接种证。
    六、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 
    1.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也可由过渡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过渡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住宅被征收人子女符合本片区内小学划片入学的,由各片区小学负责招收。若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8月5日至7日向区教育局初教科提出统筹安排的书面申请,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相关证件材料是指:①居民户口簿;②房屋所有权证或居住情况证明(租赁房屋合同);③正式有效的拆迁部门的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④预防接种证。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我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要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保证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安排入学。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及市十佳农民工称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
    1.入学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三证” (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同一地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本辖区内房产证)即符合报名条件。“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是指2015年3月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父母双方在同一地点办理暂住证不满6个月但在五城区连续办理暂住证满6个月的,其子女入学应统筹安排。2015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改变后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2015年5月1日之后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原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优先派位条件:在满足“三证”条件的前提下,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或随迁子女父(母)持有辖区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其子女入学可优先派位。
    3.录取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材料准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有效暂住证;疫苗接种证;如有购房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A4纸张,正反面复印。具体复印格式见附件)
     (三)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携带规定的材料原则上只能到暂住地相对应片区的一所公办小学报名点申请学位,不得跨片申请。由于各学位申请点是采取市里统一研发的网络版软件报名,不得跨片区(或跨校)重复申请学位。若因家长重复申请学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招生联系电话:83509624



  • 201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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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南台实验小学】201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农村公办小学按自然村招生,市区公办小学按划片范围招生。公办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
    二、招生对象
    学校招收户籍关系在本片区以及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即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如遇超龄的,则应当提供适龄儿童入学当年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三、招生时间
    1.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
    接待时间:上午8:45—10:30  下午 2:45-4:30分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
    2. 7月16日至18日,公示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查结果。
    3.8月18日至20日,上午 8:30——11:00 下午3:00-5:00
    本区片内生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招生。
    4.8月 23日,公布学校招生余额。
    5.8月24日至25日,上午 8:30——11:0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到报名点填报志愿。
    6.8月26日,公示电脑派位。
    7.8月27日,新生发榜。
    四、划片范围及过渡楼盘
    1.李厝山23—53(单民房)、7号民房、9号外贸宿舍、凤岭4.10.16号、凤岭20号(省军械所宿舍)、凤岭32号(省通信器材厂宿舍)、竹榄里25号民房、竹榄里27号王家小院、上渡路227号水仙园、上渡路283号弄26号航标宿舍、上渡路283号弄24号警察公寓、上渡路283号弄32.36.38.39号飞凤山庄;
    2.上渡路153号化工宿舍、上渡路123号牡丹园、上渡路33号玫瑰园、岭后路4号(师大宿舍)、鹅头凤岭2号、上渡路9号芙蓉园;
    3.上渡路401号茶花园、上渡路403路桂花园、上渡路235号梅花园、上渡路233号杏花园、塔仔里85号福日宿舍、塔仔里81号弄7—19号、塔仔里87—103号、塔仔里42号弄43号、洋洽路21号弄09.33.40—60号、李厝山26—54号、李厝山24号弄3号贮木场宿舍;
    4.鹭岭路23号紫竹园、鹭岭路63号紫薇园、鹭岭路1弄17号闽东电机宿舍、鹭岭路1弄9.10.13号、鹭岭里2—68号弄、鹭岭里70号弄1—6号、鹭岭路147—231号;
    5.鹭岭路、堤边里、紫荆园、洋洽新村、联盛小区、第四医院宿舍、湖边2号肺科医院宿舍;
    6.上三路17—19号学府林居、上三路6号兰庭新天地、鹅头凤岭路1——31号、郑家楼15.17号、上三路8号华南新村;
    7.上渡路405号洋洽解困、上渡路407号莲花园、上渡路409号荷花园、路边里100号民天厂宿舍、路边里47.53.57号、洋洽路21号弄12.14.16.19.20.36号;
    8.上渡路新单27--173、双44--168号、联建村、正祥滨江假日、康山里新村(15—17座)。
    9、对湖58号、对湖34号(师大附小片进城务工招生在我片)
    五、仓山区南台实验小学区片内生入学办法
    1.本区片内生的界定。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同一地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区内未购房,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片区公办小学应优先招收片内生。片内生的具体认定、审核由各校负责,对于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局裁决。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预防接种证。父母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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