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被 哈小胖 从 福州情报站 移动到本区(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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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11年6月13日,在事件沉寂的这近半个月时间里,我一直在等福州市工商局的12315正式的书面处理反馈意见:
尽管在5月31日这天在我经历了主动问询被断线、断线后被拒接、拒接后强力投诉、投诉后始被接听,终于得到了来自晋安区工商局火车站工商所承办人关于事件处理的口头反馈意见“我们只是接受指派任务的处理部门,具体的处理情况相关受案部门会向你正式反馈。口头上我只能告诉你我们基本的处理情况:厂家认可问题出在自己一方,表示道歉并愿意以一赔十;消费者接受以一赔十的方案但不接受厂家关于质量问题的具体原因分析,双方调解无果”。
正当政府假作为、厂家不在意、民众不关注、媒体不介入,单干的我心冷了、人累了、气泄了,无奈地选择放弃“给个说法”寻求与对方和解的时候,今天福建质量新闻网的一个电话,让我似乎重新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线曙光:毕竟不是整个社会都麻木了。
记者表示帖子已认真看过,想详细了解下我第一时间与厂家联系的情况。我告诉她:
第一时间我给包装袋上的厂家消费者热线95105613打去电话,那根本就是一个当摆设的假号码;接着我又按包装袋上的厂家直拨电05392977999话挂过去,那电话根本无人接听;最后我上网查了个山东厂家的电话,打过去说不是接受消费质量投诉的部门,让我打那个无人接听的号码,在我的坚持下后答应会反馈到有权部门让他们给我打过来,至今我没有接到过直接来自山东厂家的联系。
记者表示他们上周已向山东厂家发去查询的传真函件,今天在向厂家作进一步的沟通时,厂家方面表示不知有本案之事,我明确地告诉记者:
这是厂家刻意在回避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们的是,你们的传真件厂家已转发到与我本人多次接触的福州厂家代表的手上,你们可以按我提供的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与他们直接接触。也可以向火车站工商所作进一步的了解。
坦白说在整个的维权过程中,包括之前的东南快报社、海西在线网、法制日报福建记者站,本案先后引起了四家媒体的注意,今天的福建质量新闻网是最为有实际动作的一家,我公开地向他们表示对于媒体的关注我是期望但不抱幻想,我之本案无论和解也好,继续循正式渠道维权也罢,媒体的报道或对警示厂家、或对唤醒民众都是有一定的社会意义的,作为媒体有这一份责任,希望这次你们的注意不会又变成一个过场。
让我们一起来期待吧。[ 此帖被林义律师在2011-06-14 13:07重新编辑 ] -
政府部门只要挂着"为人民服务"字样的部门,其实做事态度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实像楼主所诉这种事,一是社会影响不大,二是所涉金额太小,三是对他们自己部门或承办案件的个人也没什么推广作用,他们觉得没什么社会效应,本就不想办,但在楼主这么强力的催办下能有今天这样的进展,其实已经非常难得了.
我同样作为消费者,这种事也遇到过,但我不是专业人士,说实话真没那么时间陪商家和相关部门玩,也没对自己造成什么损害,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但食品安全这种事,其实应该是100%合格的东西,不应该有所谓的次品率,就算是100万件产品中有一件次品应该也不可以被接受吧.就拿楼主所诉这件事来说,我吃火腿肠一般直接就吃的,发现有问题的话已经在嘴里了,想想那是怎么一种情况呢?是不是和吃到半只蟑螂类似呢?
说到关注,其实我一直都在关注,但没表达什么,我也知道就是表达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但还是希望这事能有个结果.
顶楼主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