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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五毛后的清议

chxing 发表于:2010-07-06 3814人阅读99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本帖被 哈小胖 从 福州情报站 移动到本区(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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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cav201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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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第25楼阿米于2010-07-06 17:33发表的 :
    别人称我“五毛”我还能接受,最多我回一句“你是民主斗士,你全家都是民主斗士”,但是我很反对论坛粗口。
    不过我反对CCAV暴别人隐私这种方式手段来打击对方。争论不应该用这种方式  

    关于隐私的定义我已给出,不知你有何高见?



    打个比方,有一天你在报纸上看到一条空调维修的广告,今天你在论坛看到一个人说他的空调坏了,于是你将维修电话告诉这个人,难道你这也是爆隐私?
    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
  • ccav2010-07-06

    V3舒适三房 粉丝:2 虾油:508 鲜花:1

    引用第26楼zq784512于2010-07-06 17:59发表的  :
    老实说我也不喜欢楼主,你的许多观点我并不同意,比如你认为中国式的民主,民主集中制,在我看来实际上就是变相独裁。你认为的社会主义世袭制好(当然你说是你的笔误)。再比如很多网友从你的回帖中看出了你人品上的问题。
    再有,你帖子中认为人需先立道德而后制度的观点,我不认同。我认为需先制度规范,继而才会人人向善。在我看来中西文化的不同,导致了两方所走到路不同。中国认为人性本善,所以有了孔子的仁义治天下。西方人认为人性本恶,是以试图用制度遏制人的恶性。通过中西方历史,最终证明西方人是对的。权力就像”魔戒“,一旦得到它,就没有人愿意放弃,所以只有用制度制衡。所以中国现在急需做的是立制度,而不是立道德。良好的制度形成后,社会风气自然会慢慢好转。
    当然,我也觉得最近论坛有点过了,观点不同可以辩论,尽量做到对事不对人。如果把我们对时事,文化,人物看法的不同上的争论,变成了人身攻击,肆意谩骂,我认为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确实给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达到了分化的目的(楼主,难得你有能让我同意的观点) 被五毛后的清议

    三番四次的说世袭制好以及“如果是你你也会这么做”等等等等,如果是笔误,那真是太神奇了,竟然有“人”在同一问题上三番四次地笔误
    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
  • 阿米2010-07-06

    V3舒适三房 粉丝:140 虾油:0 鲜花:0

    引用第28楼ccav于2010-07-06 18:03发表的 :

    关于隐私的定义我已给出,不知你有何高见?



    ....... 被五毛后的清议

    法律意义  

    隐私指不愿告人或不便告人的事情。和别人无关,关于自己的利益的事。
      什么情况是侵犯了隐私权
      我国著名的法学学者——人民法学张新宝教授把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总结为以下十类: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 阿米2010-07-06

    V3舒适三房 粉丝:140 虾油:0 鲜花:0

    引用第28楼ccav于2010-07-06 18:03发表的  :

    关于隐私的定义我已给出,不知你有何高见?



    ....... 被五毛后的清议

    说实话,你用这种不道德的方式来达到打击别人目的很“龌龊”
  • 南方共和国2010-07-06

    V0集体宿舍 粉丝:1 虾油:0 鲜花:0

    “不怕中央怕舆论”,这狗话谁说的?
    如果这话是事实,那把“中国制度推倒重来”又有何不可,还有更坏的结果?
  • ccav2010-07-06

    V3舒适三房 粉丝:2 虾油:508 鲜花:1

    引用第30楼阿米于2010-07-06 18:37发表的 :

    法律意义  

    隐私指不愿告人或不便告人的事情。和别人无关,关于自己的利益的事。
      什么情况是侵犯了隐私权
    ....... 被五毛后的清议

    百度百科,看来一个电话号码还不属于个人隐私,看清楚第一条中有这个字——“和”。不是“或”,你不会看不懂中文吧,米公公,必须是几条都满足,知道了没有?你或他,可以是你也可以是他,只是其中一个人。你和他,那就是两个人了。不懂?

    再者,我已经说过了,这属于广告信息上的资料,人人都可搜索到,一个公共场所的广告信息上引用的资料是个人隐私吗?你这不就是说这个公共场所是你家吗? 敢问一句,网络是你家啊? 街头广告上的电话难道都是个人隐私?



    引用第31楼阿米于2010-07-06 18:42发表的 :

    说实话,你用这种不道德的方式来达到打击别人目的很“龌龊” 被五毛后的清议

    引用一条广告上的部分信息就成了不道德,那岂不是你也不道德。难道你都没引用过报纸网络电视上的广告中的一点点的信息? 难道你都没告诉别人他人的电话号码?

    [ 此帖被ccav在2010-07-06 19:14重新编辑 ]
    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
  • 南方共和国2010-07-06

    V0集体宿舍 粉丝:1 虾油:0 鲜花:0

    “不怕中央怕舆论”,这狗话谁说的?
    如果这话是事实,那把“中国制度推倒重来”又有何不可,还有更坏的结果?
  • linufo2010-07-06

    V3舒适三房 粉丝:10 虾油:75 鲜花:0

    根据五毛公认的显著特征可以判断LZ不是五毛,

    但它是一条断脊之犬,更可能是一个既得利益者.


    从此人上便民以来,我从未见过它为那些被欺负,被不公,被幸福的弱势群体们说一句哪怕半句的公道话.

    它最常做的就是跟着那个被公认的五毛九龟后面说附议的话,

    .或者常常站在强势部门那边讲话.在它的口里,强势部门永远有道理,弱势群体无论遭遇什么都是活该.

    这就是我长期观察它之后给我的印象.

    这样的东西,

    即使被误会认为是五毛,我也觉的很正常.

    相信这里大部分人的眼睛都是雪亮的,我说的是不是真的,有没有半点冤枉此人,大家一定能做出合理的判断.

    顺便说说3楼的,人家受不受尊重,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的,没有人授权给你代表其他人.


    只听孔明对王郎言道:庙堂之上,朽木为官,殿陛之间,禽兽食禄;狼心狗行之辈,滚滚当道,奴颜婢膝之徒,纷纷秉政。《三国演义》第九十三回 姜伯约归降孔明 武乡侯骂死王朗
  • chxing2010-07-06

    V1单身公寓 粉丝:2 虾油:8 鲜花:0

    引用第33楼ccav于2010-07-06 18:51发表的  :

    引用一条广告上的部分信息就成了不道德,那岂不是你也不道德。难道你都没引用过报纸网络电视上的广告中的一点点的信息? 难道你都没告诉别人他人的电话号码?

    被五毛后的清议


    终于办完事来解决这隐私问题?说说我那个公开的电话,这是我今年一月时在便民网发布的一条寻租房子的信息,也是我第一次上便民网发的帖,该帖子于四月份便已被本人删除掉,有心的网友可以去看看,没想到事隔3个月有个CCAV的尽然能找出,而且还是无意中看到,厉害啊!你珍藏了3个月的资料现在拿来公布想说明什么?其实一个电话而已,只是一个符号,被人公开倒也不必大惊小怪,反正身正不怕影子斜!
      CCAV,你可是人才啊!你要不去搞情报工作真是浪费。
    [ 此帖被chxing在2010-07-06 20:04重新编辑 ]
  • chxing2010-07-06

    V1单身公寓 粉丝:2 虾油:8 鲜花:0

    “引用一条广告上的部分信息就成了不道德,那岂不是你也不道德。难道你都没引用过报纸网络电视上的广告中的一点点的信息? 难道你都没告诉别人他人的电话号码?”

    你还振振有词?你都不为自己的作为后悔?真佩服!“引用一条广告上的部分信息”,请拿出你所看到的信息!3个月了!你还有胆去查寻号码的详细资料,还想再一一公布!怎么会有这种行为的?还有人为其欢呼!我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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