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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周俊亮及其博导剽窃福建中医学院教师郑敏麟的论文和学术观点

风影花语 发表于:2009-06-23 18295人阅读185条回复 鲜花0 [ 复制链接 ] [ 快速回复 ] [ 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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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影花语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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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现代生命科学的蓬勃发展使人们开始注意到线粒体的功能,它是细胞的“动力工厂”,氧化分解营养物质(水谷精微),提供细胞生命活动不可或缺的能量,是细胞的“气血生化之源,后天之本”,或者说是细胞的中医之“脾”。线粒体通过三羧酸循环和氧化磷酸化,氧化三大营养物(水谷精微)生成ATP(气),并且还利用琥珀酸单酰CoA与甘氨酸合成血红素(“血”),因此,线粒体(脾)是“气血生化之源”。线粒体通过氧化磷酸化产生的ATP,推动了机体的各项生命运动。此外,还为细胞代谢过程中经常发生的磷酸化和去磷酸化提供了高能磷酸键的转移。线粒体的三羧酸循环是糖、脂、氨基酸三大营养物质代谢的最终通路和相互转化的渠道。三羧酸循环的中间产物,为细胞合成生命活动所需的各种活性物质提供了前提。所以,线粒体是整个细胞乃至生命体进行各项生命功能活动的枢纽和核心,是“后天之本”。现代研究表明,线粒体是细胞凋亡的重要环节,有人甚至认为它是细胞凋亡的充分和必要条件。线粒体功能的正常与否,直接决定了细胞所在的该器官、系统(五脏六腑)直至个体的生理功能强弱。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线粒体(脾)是气血生化之源,后天之本,万物生化之母。线粒体功能正常,则器官、机体的功能正常,即所谓的“四季脾旺不受邪”。如果大量细胞的线粒体肿胀、破溃,则引起该器官或系统功能的衰竭,即所谓的“有胃气则生,无胃气则死”。
       -----抄袭自郑敏麟《中医藏象实质细胞生物学假说之一——“脾”与线粒体》:《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2002年5月第8卷第5期;
  • 风影花语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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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研究脾主运化与细胞色素氧化酶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微观”和宏观相结合的新型研究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进行研究,中医理论可以和现代医学中最前沿的细胞生物学相结合,从而使中医与现代医学理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融合。
       ----抄袭自郑敏麟《中医藏象实质细胞生物学假说》:《中医药学刊》2004年6月第22卷第6期
  • 风影花语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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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周俊亮发表于《辽宁中医杂志》2006年第33卷第3期的《中医脾与线粒体关系探讨》,全文一共2380字(不计空格),其中原文或基本原文抄袭自福建中医学院教师郑敏麟在公开学术刊物论文竟达813字(不计空格),接近三分之一,无任何注释说明出处。作为一个博士,这种学术剽窃的行为令人发指,在学术界和中医界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
  • 风影花语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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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周俊亮发表于公开学术刊物《辽宁中医杂志》2006年第33卷第3期的《中医脾与线粒体关系探讨》,全文一共2380字(不计空格),其中原文或基本原文抄袭自福建中医学院教师郑敏麟3篇论文共计813字(不计空格)。
      
       郑敏麟3篇论文分别为:
       ①《中医藏象实质细胞生物学假说之一——“脾”与线粒体》:《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2002年5月第8卷第5期; 
       ②《中医藏象实质细胞生物学假说》:《中医药学刊》2004年6月第22卷第6期;
       ③《中医藏象实质细胞生物学假说(下)》:《中医药学刊》2004年7月第22卷第7期)
       均发表于2004年及以前公开学术刊物,而周俊亮的《中医脾与线粒体关系探讨》一文发表于《辽宁中医杂志》2006年,时间在后。根据抄袭的定罪标准:
      
       什么是学术剽窃 ?(转帖)
              
        抄袭,是指在论文撰写中,违反学术规范,以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为目的的抄录,改写行为,包括:
        1,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不加注释说明出处;
        2,使用他人观点构成自己论文的全部,核心或主要观点,将他人学术成果作为自己学术成果的主要部分或实质性部分;
        3,与他人论文内容雷同,达到三分之一及以上篇幅,且发表时间在后,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对他人论文构成抄袭;雷同部分虽未达到三分之一篇幅,但已成为自己论文内容的主要部分或实质性部分;
        4,二人以上署名,非第一作者重复发表或使用了论文的全部内容;
        5,二人以上署名,除第一作者外,论文使用者使用了非本人撰写的内容;
        6,利用职务之便在未参加实际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中署名,分享学术荣誉;
        7,由他人替自己撰写论文或替他人撰写论文;
        8,其他论文抄袭行为.
      
       根据抄袭的标准定罪,周俊亮完全符合以上1、2、3条,周俊亮抄袭的罪名完全成立,按照“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给予从严处罚,以憼后人。
  • 风影花语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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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权威部门认定,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周俊亮发表于发表于中医药导第l2卷2006年第2期的《中医脾与线粒体的关系探讨》一文,再次涉嫌(重复)抄袭。抄袭的段落同前述。
       为何周博士两次剽窃同一篇论文?这个权威部门也很不解,没有论文急疯了人也不会这样做。难道......难道周博的脑袋进水了......对,唯有这一解释令人信服......否则,除非周博另有目的......
  • gaomeiren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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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专利哈
  • 风影花语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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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权威部门认定,广州中医药大学周俊亮博士在短短前后2个月内,涉嫌(重复)抄袭。第一次算初犯,第二次算故犯,屡教不改,罪加一等。
  • 风影花语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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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周俊亮对学术张冠李戴的马虎态度令人发指:
      
       周俊亮发表于发表于《中医药导》第l2卷2006年第2期的《中医脾与线粒体的关系探讨》抄袭的段落“ 现代研究发现,中医“脾”不仅是指西医学的整个消化系统,而是多系统、多功能单位,与神经、内分泌、血液循环、免疫、泌尿、生殖、运动等各系统均有密切联系。”来自郑敏麟《中医藏象实质细胞生物学假说》(《中医药学刊》2004年6月第22卷第6期),却不是周俊亮引文中注明的《中医藏象实质细胞生物学假说之一——“脾”与线粒体》(《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2002年5月第8卷第5期),犯了引用错误。我们可以从郑敏麟上传的论文中清楚地看到,《中医藏象实质细胞生物学假说之一——“脾”与线粒体》全文中根本找不到这一段话。更让人惊讶的是,周俊亮引用时甚至把第一作者(即在论文中排名第一)和第二作者弄颠倒了!
  • 风影花语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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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权威人士认定的一稿多发的标准:只要文章的主要内容没有变化就算一稿多发。
        周俊亮这2篇论文内容99.9%以上都相同,当属一稿多发,没有任何疑义。
  • 风影花语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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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周俊亮所犯错误有4条:
      
       第一条:学术剽窃(初犯?);
      
       第二条:学术剽窃(再犯?);
      
       第三条:对学术张冠李戴、马马虎虎;
      
       第四条:一稿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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